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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心志工隊

發佈者 : 葉資訊組長

 

本屆隊長:白美雪女士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本屆隊長:白美雪女士


本校愛心志工隊,由本校學生之家長及熱心公益之社區人士組成,為無給榮譽職。
依任務主要分為圖書館義工、故事義工、導護義工、環境義工、補救教學義工等,協助校務推展,造福莘莘學子,功不可沒。

 

歷任隊長 :
翁敏川先生    106學年度以前及111、112學年度
高隆封先生    107~110學年度
白美雪女士    113學年度起~迄今

 

臺中市梧棲國民小學愛心志工工作隊組織章程及實施辦法
中華民國 96 年 10 月 5 日草案
中華民國 96 年 11 月 2 日會員通過
中華民國 100 年 1 月 14 日會員修正通過

壹、 依據:
一、內政部人民團體法實施要點。
二、教育部各級學校家長會服務要點。
三、台中縣政府民間社團服務辦法。
貳、 目標:
一、 鼓勵家長、退休老師及社會人士,積極主動關懷、回饋社會、協助學校充實人力資源,激發學生感恩心理與行動,以擴大教育效果。
二、 為學校樹立行為楷模,為家庭帶來新的活力,促進學校與社區的和諧關係,革新社會風氣。
參、 愛心義工工作隊組織辦法:
一、 愛心義工工作對隊員資格:
(一) 凡本校學生家長,由導師推薦或志願報名參加,屬無給職。
(二) 原有隊員之子弟已畢業,歡迎繼續服務。
(三) 歡迎社區、學區民眾、退休老師加入愛心志工工作隊,男女不拘,年齡 65 歲內。
(四) 每學年開學時,透過學校愛心通訊及各班老師招募新隊員。
(五) 工作項目依據隊員興趣或志願分配。
二、 愛心義工工作隊組織:
(一)榮譽隊長:歷年來卸任隊長,協助現任隊長發展隊務。
(二)輔導隊長:最近年度卸任之隊長,以輔導協助現任隊長發展隊務。
(三)隊長:設置一人,綜理愛心義工隊所有事宜。需擔任副隊長二年以上,由隊員選出。任期為二年,不得連任。
(四)幹事團編制,得設副隊長、總務組、各組組長等,依工作特性各設組長一至三人,由隊長任命之,任期為一年,若有不適任狀況,由隊長召開會議改選。
(五)顧問:若干名,對本隊所有事宜提供意見或進行支援者。由隊長邀請,請校方頒發聘書。
(六)其他職責分掌如後:
1、副隊長及幹事:每組隊員十名以上設一組長,負責各組工作的
協調與聯繫,並協助隊員的安排,配合隊長執行各項服務工作與計畫。
2、各服務組組長:負責該組工作的安排與協調及隊員聯絡事宜。
3、總務組長:負責對內經費收支。
(七)各服務組工作項目及內容:
隊員每週至少服勤二次或計一小時以上,不克服勤,應事前告知隊長或隊友支援,連續三次無故未服勤者,視同退隊處理。
1、交通導護組:協助學生交通導護崗哨管理,維護學生上下學安全。
2、圖書管理組:協助圖書室整理、建檔、修補、借閱、歸還及閱讀指導。
3、補救教學組:協助低成就學童進行課業輔導。
4、生活輔導組:協助學生疏緩生活壓力、譚心、行為偏差、生活適應不良之輔導。
5、文書行政組:協助隊務及各處室相關文書業務處理。
6、醫護組:協助學校護理師進行學生意外傷害病痛之處理,健康促進相關宣導。
肆、 隊員之權利與義務:
一、每學期期初(或家長會改選後)召開愛心工作隊座談會,期末召開工作檢討會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,會議由校長與隊長召集,會議結果得通知所有隊員週知通辦。
二、舉行愛心工作隊成立大會,並由學校發給聘書及服務證。每位隊員服務期限應至少以一學年為主。
三、所有幹部及隊員均為無給職,校方應視為學校之一份子並得參與本校教職員工有關之活動。
四、學校應在義工們服務期間為其投保平安保險。
五、義工服務實應配戴服務證,並穿著值勤時之制服。
六、每學年期末,請學校於公開場合頒發每位隊員感謝狀及優良隊員,以資鼓勵。
七、隊員之識別證、福利證、愛心背心等校方配發之相關證件,應配合校方之作業,於每學年末繳回,並於新學年開始配發新證件。
八、若校方有各項活動需人手支援,應服從隊長或各組組長調派協助。
九、每年定期舉行一次旅遊或其他福利。
伍、 愛心義工隊工作會議:
一、目的:檢討各組工作及執行狀況。
二、每學期初及學期末各召開一次工作報告。開會日期由隊長與校方協商後
通知。
三、學期間依實際需要由隊長臨時召集之。
四、開會時應邀請學校主管人員列席,以協助各組解決問題。
陸、 愛心義工工作隊隊長之改選:
一、 愛心義工工作隊隊長改選,於每學年度學期結束前之期末會議時,由學校依該年度現有且實際服務之隊員,列選舉人名冊,並由列冊隊員票選之。
二、 隊長候選資格:須當學年有服務且服務連續滿兩年及曾任幹部職務工作一年以上者。
三、 當選之隊長由學校頒給當選證書。
四、 卸任之隊長由學校頒給感謝狀,以資紀念。
柒、 經費
一、 每年由家長委員會撥款三萬元支援愛心義工隊。
二、 隊費由隊長及幹部向各機關團體募捐或由隊員自行捐獻。
三、 經費之支出辦法經隊員會議通過後依相關規定執行。並於每次會議時由總務組長提出收支報告。

捌、 本章程經隊員會議通過後由學校輔導室轉校長核可後實施之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104學年前愛心志工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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